当原配父母与继父母面临
婚姻破裂之际,法院应该作出公正的判定,那就是将生的孩子交由其亲生父母一方
抚养更为适宜。所以我们可以明确得知,如果在
离婚之后,继父母一方对于已不再与其共同生活的继子女,依法是没有
扶养照顾的法律责任的,而
未满十八岁仍需要依赖抚养及教育的继子女,只要他们曾与继父母共处并建立起亲子般的关系,他们便被法律赋予了享有同于生父母直至成年的同等权利以及应负的相应义务。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四条
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