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离婚过程中债务与财产分配方案的相关规定为:首先,夫妻应当各方就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进行友好协商,如果达不成共识,则应请法院依据现有的财产资料及具体状况,综合考虑子女、女方以及无过失方权益最大程度保障等因素,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判。其次,对于夫妻之间所共有的债务,应该由全体成员共同承担并共同偿还。最后,若共同财产无法满足清算需求或已明确属于各人私有财产,需由夫妻在尊重彼此意见的前提下达成妥善的还款计划;若在协商过程中出现分歧,则应提交给法院作最终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