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民间借贷这一事项时,以下几个方面尤为值得我们关注并视为具备有效性的关键要素:
首先是参与签订各方必须符合主体要求,即他们应当拥有完整的
民事行为能力,否则任何协议均属无效;
其次是各方
当事人在进行意思表示时,其表达必须是真实自愿且不受任何形式的
欺诈或
胁迫影响;
再次则是所述
合同条款应当遵循合法原则,不能干涉国家法律
法规的权威性;
最后便是贷款方需按照约定,依法依规将借款提交至
借款人手中。《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
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
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
人损失的,应当
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