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损害赔偿专题 > 财产侵权专题 > 遗失物与遗忘物应当如何处理

遗失物与遗忘物应当如何处理

遗失物与遗忘物应当如何处理
财产侵权包括侵占财产和损毁财产两种情况:所谓侵占财产,是指行为人不法占有他人财产;所谓损毁财产,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并造成财产功能价值的降低。 财产侵权的结果将造成权利人财产损失,主要是财产上不利的变动,包括财产的积极减少和消极的不增加。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2024-04-05 16:05:27 已帮助183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遗失物与遗忘物应当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当公安机关接收到遗失物时,无论是个人的还是单位的,都会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调查,以期找出真正持有并失去该遗失物的人员。这一环节是对于法治精神以及公正原则的严格遵守与执行;在经过细致的搜寻无果后,公安机关会暂时存放这些物品于专门设立的遗失物品招领处,期待可能出现的失主前来认领。然而,如果自公安机关接收到遗失物后6个月内仍然没有任何线索,则这些被认定为无法找到遗失物持有人的财产,将会自动转为国家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选择采取拍卖方式或其他的变卖手段处理这些遗失物,所得款项应该全额上缴国库,以彰示公平正义原则。如果某位公民拾到他人的遗忘物后未履行返还义务,而是占为已有,甚至故意隐藏、毁坏或处分他人遗忘的物品,且数额达到法定标准,那么他不仅需要负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涉嫌触犯侵占罪,面临着刑事处罚的风险。《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