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有权向公安机关申请
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向案件承办单位
递交取保候审请求,承办单位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并作出是否批准执行取保候审措施的决定。在符合取保候审任条件的前提下,
犯罪嫌疑者、被告人或者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律师均有权向案件承办单位提交
取保候审申请,由办案机构进行审核。若经办案机构审批通过,取保候审的申请人需向办案机构提供保
证人作为
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