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若其中一方出现不忠,导致
婚姻破裂,在面临
离婚财产分配问题上,你可能会遇到协商分配以及
诉讼分配这两大解决途径。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如若婚姻双方在
婚姻存续期间确立了明确且合法的金融资产协议,则应依据该协议进行资产分配处理。关于
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一般来说应遵循平均分配原则,但必要时亦可不采取这种方式。创建争端时,相关机关应依法做出裁决判决。因此,在处理婚后不忠行为与
离婚时期的夫妻共同
财产分配问题上,并没有自然而然存在某种联系。通常情况下,涉及到的
财产分割判决总是基于平等分配的基本原则,以及关注女性和
未成年人权益的原则。另外,为了确保过错方遭受损失,文化生活贫困的一方得到适当照顾的原则也被纳入考量范围内。如果能收集到另一半的
婚外情证据,那么它最多可作为审判庭衡量是非曲直时酌情参考的一项
证据而已,然而它并不必然对
夫妻财产的分割产生关键性的影响。有许多讨论者忽视了这个观点,甚至愿意付出高昂的财务成本,试图获取此类证据,以此希望在分手时能够获得更多的
夫妻共有财产。实际上,他们也陷入了一个误解。倘若出现了"已婚人士与第三方同住"或者"
重婚罪行"的情况,未经许可,并且违背了国家法律,那么审理的法庭有权依据这些事实宣判
解除婚姻关系,而且在这个背景下,无过错的一方将有权根据此规定要求对方支付离婚的
精神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