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体工商户而言,其
经营许可证始终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此期间,如有相关政府机构依据法律
法规吊销或删除其经营许可证,或者其中
有效期已经到期,那么它们必须在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
登记机关提交通知,以便登记机关可根据情况撤销该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并吊销其营业许可证,或者要求当事方依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此次变更登记工作。《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在个体工商户
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撤销个体工商户的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登记机关,由登记机关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
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