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照以及缺少驾驶证件而实施撞人行为的当事人,其所涉及的犯罪行为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因此依法需要对该类犯罪行为负责,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如果因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从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使人重伤、死亡,或使公共以及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时,当事人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的惩罚。然而,若存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它特别恶劣情节等更严重的情况,当事人则有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法处置。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当因逃逸行为而导致人死亡的情况出现时,当事人将可能会承受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一更加严厉的刑罚。最后,需要提及的是,对于那些未能获得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是在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仍然擅自驾车上路行驶的人员,他们所受到的处罚将是以无证驾驶论处,即处以人民币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还可附带十五天以内的拘留惩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