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权和债务转移方面,有以下几个重要的规定需要遵循:
首先,债权人对其债权进行转让时,必须提前将此事项告知债务人,否则,这种未经告知的转让行为对于债务人而言将不产生任何法律约束力。
其次,如果债权人已经发出债权转让的通知书,那么该项通知便不能被撤销或改变,除非经由受让人的明确同意才可例外。
再次,若债务人打算将自己所负担的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嫁给第三方承担,则这种行为也须得到债权人的同意方可成立并生效。《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