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当
机动车驾驶者在斑马线上推行
非机动车辆时,应被视为行人,无需向其他通行人员让行;
然而,诸如电动自行车和两轮自行车等非机动交通工具却明文禁止通过斑马线骑行通过。
此外,法律还明确规定机动车在经过斑马线前必须为任何正在通过该处的行人提供避让空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