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权,是指将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利益作为主要内涵的法定权利。
每个自然人均依法享有生命权。
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及其尊贵地位在法律中获得了充分保障。
任何组织或个人均被禁止侵犯他人的生命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条
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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