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海外婚姻之离婚案件中,配偶双方可经共同协商一致进行财产分配;
若双方无法达成有效决议,则须由法官依据财产的详细状况以及维护未成年人利益并保障女性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裁判。
然而,若配偶间曾以书面形式订立财产分割条款,应依约办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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