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即将到来的2018年度内,全国范围内对于总重量为4.6吨及其以下的普通货运车辆,将不再必要进行道路运输证以及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申领与办理工作。
同时,国家将会积极运用包括信息化技术、保险机制在内的各种手段,强化对各类型车辆以及驾驶人员的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事中和事后的严格监督和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三条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不得转让、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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