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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需要配偶在场吗

在进行遗嘱设立时,原则上并无必要要求配偶出现在现场。
然而,若涉及夫妻间所设立的共有时效的遗嘱,则必须确保夫妻二人均在场。
对于单方面的遗嘱设定,仅需见证人在场观察,无需另一半出席。
同时,作为配偶身份的人士并不具备担任见证人的资格。《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最新修订: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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