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
认定书作为主要依据,其有效性不受是否双方签署所左右。
这是由于交警部门对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所涉及的责任等因素有了全面深入的调查之后,给出的严谨法律意见。
如若对此认定产生质疑或异议,则
当事人有权请求重新审视
事故认定,而最终的决定依然维持不变。
对于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之后三日内未签字的情况,已签字的一方可以依据交管部门出示的放行证书取回驾驶证及
机动车等相关物品。
至于另一方未签字者,并不妨碍事故认定书的效力。
只需将事故认定书送给各方当事人,便可按预定程序开展后续工作。《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
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