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欠款达到了1万元以上,并且我们已经对您进行了至少两次的还款
催收,那么您可能会被认定为涉及触犯了
信用卡诈骗罪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将需要您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您能够积极配合,积极偿还所欠款项,我们可以尝试为您争取
缓刑或甚至是避免实际执行
刑事处罚。
为了帮助您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诚挚邀请您前来我们的事务所进行详细咨询,我们将竭尽全力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和指导。
敬请关注: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中所列明的情况来看,若存在通过信用卡
诈骗手段获取利益并达到一定数额标准,则可能需要面临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支付最高不超过20万的
罚金;
倘若
犯罪行为波及面广且
情节严重,最高可能面临长达十年的有期徒刑并支付最高可达50万的罚金。
具体来说,若您的
诈骗金额在5千元以上,便已属于“
数额较大”范畴;
若为5万元以上,便可归类为“
数额巨大”;
若高达20万元以上,那么无疑已步入“
数额特别巨大”的境地。《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