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满足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离婚财产中涉及到的房产是有可能被指定给子女拥有的。
当家长将家庭购买的住房无条件地提供并注记在子女名下时,这一行动实际上可以被诠释为父母给予子女的一种财物赠予行为。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不动产经过正式的房地产登记注册程序后即可视为实际交付执行,从而使赠与关系得以有效确立和执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