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共同犯罪中,根据其形式不同可以分为一般的
共犯以及特别的共犯,即
犯罪团伙。
一般性的共犯是指两个或更多的人共同实施
故意犯罪行为的情况,这种情形着重强调了先决条件是必须存在故意犯罪的心理状态。
因此,按照我们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来看,只有当两个或更多的人在明知的前提下共同实施故意犯罪时,那么才能被视为达成了共同犯罪的罪责界定。
反之,对于那些两个或更多的人由于疏忽大意而共同引发
犯罪的情况,是不能作为共同犯罪来处理的。《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
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
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