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有权拒绝对某些情况进行辩护,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特定的条件:
首先,倘若律师在接手委托案件时发现特定事项确属违法,那么他便有权选择不再继续为委托人提供相关服务;
其次,如果委托人在接受律师提供的专业服务后,却擅自利用这些服务从事非法活动,那么律师也应该毫不犹豫地选择终止代理关系;
最后,如果委托人为了掩盖真相或者有意遮蔽案件中的某些关键事实而向律师进行了隐瞒,这无疑会给整个案件带来极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同样也有权选择主动退出案件的代理过程。《律师法》第三十二条
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