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
法规之约定,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列表的
有效期通常为两年。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具备履行能力却故意拖延执行法律文书,只有在义务彻底履行后,方可从名单中予以清除。
在执行限制消费令期间,
被执行人若能提供可靠且有效的
保证金或经过
申请执行人同意,司法机构则有权解除相关的限制消费措施。《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