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校方责任险理赔事务时,其
赔偿标准严格受限于
被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所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的学生的直接且实际的
经济损失,具体涵盖
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
监护人因陪护所需支付的
误工费以及
护理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购置费用、
丧葬费用、
死亡赔偿金以及相关
交通费用等方面。
校方责任险系保险业务中的一个
类别,通常由学校作为投保人,旨在保障因校方方面的疏忽而导致学生
人身伤害或
财产损失的潜在风险,使保险机构能够为此类情况提供相应的
赔偿支持。《
保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
人死亡、
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