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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什么财产和权利不属遗产的范围

(1)被继承人的人身权,以及与其身分紧密相关的政治权利
(2)专属于被继承人个人所有的财产权益,具体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对于国家和集体持有的财产所拥有的合法使用权,比如公共财产的使用权、自主经营自留山、自留地、鱼塘、果园、滩涂、水流、牧场、草原等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的权限;
其次是当事人享有的承包权,以及房屋租赁权、雇佣合同中所明确规定的劳务权、财物代管权;
再者是与继承权、接受遗赠权、劳动工资权等有关的权益;
最后,排除在被继承人个人财产之外的是下列物品:
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财产;
被继承人生前已自行处理过的财产;
被继承人的配偶名下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有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那部分份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最新修订: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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