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一次斗殴事件中,涉及到的人员超过三人均可视为暴力团伙性活动。
然而,所谓的暴力团伙,即是指那些由三位以上的人士组成的,其目的在于实施各种非法以及犯罪行为的一种短期内联合起来形成的犯罪组织形态。
这类团伙性质的犯罪属于共同犯罪的一种特定类型。
通常情况下,只要一起斗殴事件中参与者的人数多于或等于三人,便可被判定为属于暴力团伙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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