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判定此笔负债乃属婚姻关系存续期内产生之夫妇共同债务,您将被要求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若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曾明确协商确立其为私人之债或者可证实该债务确实发生于离婚之后,那么您便无需面临此项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