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经依法注册登记的婚前协议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夫妇双方可在公平、自愿且真实的前提下,对于婚前行李物品的分配问题,制定一份妥善的协议。
只要这份协议没有违背我国的相轄法律条例,那就会被视为有效协议。
接下来,让我们深入探讨一下夫妇二人如何通过约定来处理他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时期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权问题。
根据规定,这两种情况下的财产权益可以由夫妇双方自行决定,既可以选择各归己有,也可以选择共有或部分各自拥有,同时保持一定程度的共享。
这种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记载,保证其有效性与合法性。
因此,当夫妻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取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作出了明确的划分时,该约定将对双方产生法律上的约束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本应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话,那么在该期间内,任何一位丈夫或妻子在向外负债而相对人知晓此项约定的情形下,都必须先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进行还款。
这项规定是为了避免夫妇双方因经济危机而伤感情,同时也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