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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刑事辩护

1、刑事辩护律师是以从事刑事案件相关法律服务为主业的专业从业人员
他们在处置刑事案件时,可以通过向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深入了解相关案件信息以及获取的其他关键证据材料,依照相关法规及专业知识,尽职尽责地为受托人提供辩护服务,从而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辩护律师的核心职责在于从实体上为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具体表现为,仅就与刑事犯罪相关的实质性法律问题进行辩护活动,无论是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无罪,或是罪行较轻,亦或是有可能减轻或免除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的资料,抑或发表意见,所有的刑事辩护行为都紧紧围绕着刑法中的实体性法律展开。
2、侵占罪是指行为人为达到非法占有之目的,采取手段将他人委托自己合理保管的财物、被对方遗忘或遗弃的物品,甚至是埋藏于地下的物品据为己有,且涉案数额较大,明知故犯,拒不归还,最终导致犯罪行为成立的一类犯罪
这类犯罪的直接侵犯对象是他人拥有财产权利的财物的所有权。
而本罪的犯罪对象则集中在他人委托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以及埋藏于地下的物品等几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最新修订: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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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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