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户”能否获得无需偿还贷款的说法,这显然是个误区。
任何形式的贷款都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如数地进行归还。
个人信用报告中详细记录着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对于真正的“黑户”而言,他们往往无法成功申领信用卡或申请贷款。
有些人认为即使成为“黑户”,依旧能够从不良记录中脱身,申请无需偿还的贷款。
然而,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因为问题远非仅仅涉及到个人信用报告是否受损如此简单。
“黑户”贷款未偿所可能产生的后果极为严重,其详述如下:
首先,假设借款人采用虚假资料或夸大事实进行贷款申请的行为属实,那么他们便可能涉嫌贷款欺诈罪。
一旦构成此项罪名,服刑便是必然结局;
其次,通常情况下,贷款机构会派遣工作人员对债务逾期者进行强制收取。
因此,“黑户”贷款未偿必将对个人的日常生活造成诸多不便;
最后,若贷款机构采取法律行动将“黑户”告上法庭,那么这些借款人极有可能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自进入失信人员名单后,借款人的衣食起居皆会受到严格的限制,例如不能乘坐飞机,不能享受海外旅游等消遣活动;
此外,“黑户”一经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遭到法院限制高消费,不仅自身举步维艰,无法购买机票、预订火车软席卧铺、高铁、动车车票以及宾馆房间,同时也会间接影响到其子女的教育、留学以及职业发展。
综上所述,大家应当认识到,虽然银行方面对此类问题或许不会采取刑事追究措施,但未偿还贷款所引发的后续问题仍然相当严重。
故而,及时清偿债务依然是最为妥善的解决之道。《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