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
办理离婚手续并非能立即取得结果。
如果选择通关
协议离婚方式,需要双方将
离婚事宜达成共识,
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在确认
当事人双方确实
自愿离婚且已经就
孩子抚养权、
财产分配以及负债偿还等诸多事项达成一致解决方案后,将会给予双方三十日的冷静思考期限。
待期限结束之后,若情绪稳定,婚姻登记管理机构便会发放
离婚证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
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