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赌博行为之行政处罚方面的规定,对于以从中获取经济利益即盈利为主要目的,以及为赌博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实际参与赌博等行径者,应给予不超过五日的拘留,或单项处以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罚款的惩戒。
倘若该行为对公共秩序和社会风气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应视情节轻重,处以十日以上但不足十五日的拘留,同时还应按规定处以五百元至三千元之间的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