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刑事案件立案设定这一问题而言,其司法准则因不同类型案件而异。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实施)》所述,诈骗公私财产的价值在三千元到一万元之间以及在三万元到十万元之间、五十万元之上时,应被视为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及"数额特别巨大"的定义。
至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依相关法规规定,盗窃公私财产的价值须在一千元到三千元之间、三万元到十万元之间、三十万元到五十万元之间方能构成定罪量刑的"数额较大"``至于"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
另据我国非法行为构成论观点,四要素说为构成为合法犯罪必需要素,包括犯罪主体、犯罪意图、犯罪客体及犯罪客观要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