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事故领域中,对于赔偿额度并无明确的上限规定,相关责任方应对所有因治疗及康复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予以全额赔偿,这些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以及住院期间所享受的伙食补贴费用等;
若因为本次事故导致受害者身体遭受永久性伤害或残障,责任方还应支付全部必要的辅助器械购置费用及相应的残疾赔偿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