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偷渡行为后
主动投案自首者,其
处罚将依据如下规定进行:
1、若情节轻微尚未达到
犯罪程度,大致会受到被判处五天以下
行政拘留或罚款人民币五百元以下的惩罚;
2、如情节恶劣已构成偷越国境罪,被告人将会受到至少一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以及
罚金等处罚;
倘若被告人参与了恐怖活动组织、接受了恐怖活动培训,或实施了恐怖活动而进行偷渡,那么他们将面临至少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的重罚。
鉴于
自首行为,刑期可以在上述
量刑标准基础上酌情予以降低,但具体减免幅度需视情形由审判长予以自主裁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偷越国(边)境的,处五日以下
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