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若因
不当得利而导致产生了利益关联,不当得利者应负有返还的法定义务,倘若其无正当理由拒不偿还,且涉及到的财务价值达到一定标准时,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侵占罪。
如同在整理过程中捡到的物品无法确认其归属者,应视为不当得利,进而归还给真正的所有权人。
即使在找不到妥善
处理方式的情况下,也应当向有关部门进行上缴程序。
然而,如果拾获者故意拒绝返还捡来的物品并占为已有,他便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假如涉及的财务金额比较大,这种行为甚至可能被判定为侵犯他人财产罪,罪犯将会被处以诸如
拘役或
有期徒刑等
刑事制裁。《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