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过失损毁广播电视设施罪的刑事责任规定为:
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危及到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若造成了极其严重恶劣的后果,则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受害者系过失犯罪,应依据法律条款给予相应裁决,即判处在关押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所对应的情况较轻微的话,可能仅面临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制裁。《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