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二次犯罪是否要加重惩罚

二次犯罪是否要加重惩罚

自其被刑事定罪并服完所判刑期或获得大赦之日起,若五年内再次涉嫌触犯应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同等的法律条款,就算再次成为罪犯,我们将称其为“累犯”,对此需采取严重的惩罚措施,然而对于过失犯罪以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则另当别论。《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最新修订:2024-03-2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