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明文规定了口头形式的性骚扰也可以进行
诉讼,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必须格外重视保存有关
证据文件。
如若存在违反第三方意愿,通过言语或行为等多种方式涉足异性的性骚扰行为,则权益受损者有权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行为人承担起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
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
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