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财产分配协议存在
欺诈行为,那么这个协议便属于可以撤销的范畴。
在此之前,只要享有
撤销权力的一方尚未施用这一权力,这一财产分配协议便是对所有
当事人均具有法律效应且具有约束力的。
在撤销之后,该财产分配协议则从最初就失去了
法律效力。
关于撤销合同,其效力之大小完全依赖于各方当事人的自由意志。
这种类型的合同虽属相对无效性质,但与绝对无效的
无效合同尚有区别。《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
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