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现实操作中无法实现缔结合同所欲达到的项目目标或意图,则该等情况将构成
合同解除的合法前提条件。
例如,若遭遇不可抗拒力之影响而导致合同目标无望达成;
又或是因
合同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在履职过程中展现出延期履行其义务的不端行为,进而影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以上皆可能成为合同解除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
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