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律师解答中,签订谅解书之后,尽管这可能对被告在定罪量刑方面产生影响,但它并不足以成为免除刑事处罚的充分理由。
谅解书仅仅被视为主审法官对被告人进行适当减缓或减轻处罚的考虑因素之一,而并非法定的减轻或减轻处罚的依据。
当犯罪行为情节较为轻微时,被告才有可能获得免受刑事处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针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请求。
而人民检察院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推荐意见;
若犯罪情节轻微,且无需判处刑罚者,法院也有权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然而,这些并不免除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从宽处罚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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