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析:
针对您丈夫利用其职位所赋予的权力进行不当行为擅自动用单位财产归个人私有的情况,我们认为他已经涉嫌作为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根据中国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修订版)(2011年)》第条),对职务侵占罪的相关规定是这样表述的:
“在商业、企业或其他特定组织内工作的员工,
利用职务之便合法占有所在单位的财务资源,且数额达到特定标准,将会被判定为职务侵占罪,被判处不超过5年的
有期徒刑;
如果
数额特别巨大,那么刑期也会相应递增,最高可达15年,同时还要并处额外
罚金。
对于那些在国有企业、机构或者其他国有性质单位中担任
公职的人员,以及国有企业或机构等单位派遣至非国有企业、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如果有上述行为,应按照本法的第382条和第383条的规定进行
定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