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贩卖私人石油的行为,究竟应该受到
拘留还是
刑事拘留的惩罚,这取决于具体的情节特征。
若该行为尚未到足以构成
犯罪的程度,则需承受
治安管理处罚,通常采取拘留形式。
而如果确实构成犯罪,那么法律就必须对其进行追究,接受
刑拘的处理结果。
至于
行政拘留,是指将
违法的人员关押在公安机关的拘留所里面,时间上限不得超出十五天,且在合并执行的情况下,累计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天。
行政拘留属于最为严厉的
行政处罚之一。
倘若被
处罚的
当事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表示异议,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
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而言之,刑事拘留实际上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遭遇特定的、紧迫的法定情况,对
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
强制措施。
至于私自贩卖石油而可能遭受的具体司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
首先,如果
行为人违犯了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买卖危险物质的行为,将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处罚;
情节轻微的,则将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其次,若行为人涉及擅自售卖私家油品的话,这就是典型的未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办理专门经营、专卖物品许可手续,如果
涉案金额超过了五万,根据
非法经营罪来进行
定罪量刑的话,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处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最高可被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处以
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予以
没收财产。
然而,非法经营罪的成立需要具备以下几个
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此罪行主要侵犯的是国家对有限制买卖物品和
经营许可证市场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行在实际操作中,表现为未经许可擅自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有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及从事其他
非法经营活动,以扰乱市场秩序,
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行的实施主体是所有达到了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
本罪行的主观因素其实是源于故意,且带有通过非法经营手段获取非法利润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