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并无权利状告未尽到对公婆扶养义务之小姑,遵照法律程序,原告应由父母本人担任。
赡养费系指子女于经济方面须向父母提供维持基本生存所需的生活费用,也即承担所负有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援助,以及提供物质方面的资助帮助。《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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