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
判决书生效时间,现行律法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1、当
刑事案件作出宣判之后,
判决书须向相关
当事人送达,自送达翌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为
上诉期。在此期间,判决书的效力暂时无法确定。2、若上诉确保方面没有提出上诉或
抗诉,当
上诉期限届满之时,判决即开始生效。这一天也是
判决生效日期的起点,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恰好是
法定节假日的话,那么该法定节假日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则视为上诉
期限届满之日。3、一般而言,从判决书送达到当事人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至第十个工作日为止,这段期间为上诉期。而第十一个工作日则被视为判决书开始生效的日期。再者,若第十个工作日恰逢法定节假日,应当将该时间段顺延到节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此时便可视作
判决书生效日期的开始。无论在哪种情况下,只要上诉期限尚未届满,当事人或检察机关提出上诉或抗诉,判决书的效力仍将处在待定状态中。这份判决书的正式含义为:经过人
民法院审议后,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及所适用的法律
法规,对于被告人所涉及的罪行给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判意见。这份判决书应当详细写明:1、被告人的
个人信息,如其姓名、性别、年龄、
出生地、居住地址、职业,以及之前是否曾受到过
刑事制裁,是否被拘捕并受到
羁押等情况;2、辩护律师与
公诉人员的详细情况;3、判决书中所认可的事实、原因以及适用的法律条款依据;4、判决结果与
上诉期间,以及提起上诉的法院。一旦
刑事判决产生
法律效力,它将拥有强大的法律影响力。对于初审判决,被告人有权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的十天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
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四十四条
第
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
终审的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