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债务债权专题 > 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胜诉吗

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胜诉吗

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胜诉吗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25 18:00:08 已帮助213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胜诉吗
在通常情况下,仅仅凭借转账记录作为证据来追究欠债方责任很难取得胜诉。
假如在转账记录中没有明确提到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或者只有一张转账记录,那便难断定借贷关系的存在。
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必须要搜集更多确凿的证据以证实双方存在借贷关系。
这些证据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向欠债方催讨借款的短信、手机通讯记录,银行提现或转账记录,以及录音录像等。
之所以这么做的原因在于:
首先,在电子邮件、聊天记录中,倘若未明确表述双方借贷关系的存在和具体欠款金额,而只凭一张转账记录就想打赢官司,几乎是难以实现的。
其次,当原告只是依靠转账凭证提出有关民间借贷诉讼时,被告有权对此进行反驳,提出该笔资金是偿还他们之前的借款或是其他债务
被告只需提供合理证据证明这一主张,原告仍然应该在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上面负起主要的举证责任
换句话说,只要出借人和借款人没有明确的文字记载如借条表明双方建立了借贷关系,法律并没要求必须依靠借条这样的书面形式来定义行为的合法有效性。
然而,作为债权人,一旦提出诸如转账记录等间接证据,并且这些证据源于合法合规的渠道,反映了客观事实,具备真实性且具有很高的可信度,再加上各类证据之间能够形成严密的证据链条,彼此能够得以相互印证的话,司法机关便有可能认定双方的借贷关系确实存在。
因此,如果能找到其他相应的证据,如手机短信,其中包含欠款偿还事宜以及对方回复确认借款事项;
汇入指定账户的银行提现或者转账记录;
电话录音中谈论贷款或者确认欠款事宜的信息;
第三方人士陈述证实两人之间借款的证明等等,都应尽全力搜集并递交到法庭,以便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
想要在这场诉讼战中取得胜利,请务必按照下面的步骤来收集所需的证据:
首先,收集那些包含要求归还借款以及对方承认借贷关系的短信和手机聊天记录;
其次,获取来自银行的提现或转账单据;
接着,整理要求对方偿还借款时所录制的音频文件;
在此基础上,还可搜集其他人可作证说明双方间确实存在借贷关系的材料。
确保借款发生时有足够的见证人在场,也就是借款时,有人在场见证借款行为已经发生。
针对较大数额的借款,建议采用通过银行进行转账或使用移动支付软件如微信、支付宝等方式付款,并需要说明该款项为借款。
最后,建议在借款阶段就要保持警觉,尽力降低可能面临的风险。
务必在签署书面合同或出具正式借据时标明借款主体、借款金额、利息计算方法、借款期限以及违约处理办法等关键信息;
明确债权债务关系的实际执行,如遇到大额借款,最好采取书面形式,当然,收款条也是可以接受的;
约定清楚还款方式,以便在出现争议时,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明确保护,并建议选择转账方式还款并备注还款性质与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