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
债务转移过程中,务必关注以下多个关键点:
债务的可转让性。
首先确认所涉及的债务具备可转让性,如果不能
保证这一前提条件,那么达成的协议将被视为无效。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债务自身特质或者是基于各方的共识设定的不可转让债权,都不能进行债务转移操作。
债务转移的具体内容。
债务转移共有两种形式,一种是
债务人将所有的债务全部转移至第三方,由此进行角色转换,由第三方
全权负责债务问题;
另一种情况则是债务人仅将部分债务移转给第三方,此时就需要债务人和第三方联合承担还款义务。
因此,由于债务全部转移和债务部分转移所引发的
法律效力存在差异,为了确保协议有效执行,必须在债务转移协议中明确注明究竟是哪种类型的转移行为。
此外,债务转移还需获得
债权人的明确赞同。
债务转移有可能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潜在威胁,所以在未经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任何宣布的债务转移都是无效行为。
同理,债权人有权驳回第三方的债务偿还要求,并且在因此导致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行使追索原债务
人的权利。
站在债权人立场上,为防止出现诈欺事件,保护自身的权益,我们应该提前深入了解第三方的诸多基本信息,比如,其在社会信誉度、财务状况方面的综合表现,以评判他们是否具备可靠的偿债实力。
因此,
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各当事方在决定转移债务之前,应对各类债务转移方式及其注意要点进行全面细致地了解。
鉴于债务转移关乎到众多相关方的利益,其产生的
矛盾纠纷也就相对较多。
为了确保债务转移协议的顺利制定并得到切实贯彻落实,建议依照实际情况,对协议涉及的各项具体条款做明确详尽的定义与阐释,竭力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和合理利益。《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