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及财产的
民事纠纷,在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时,通常情况下,律师会根据财产金额的多少来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例如,若涉及的财产总额为4500元,考虑到其金额不大,因此律师往往采取按照案件数量计费的方式,进行收费。
以四川省律师服务的收费标准为例,在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方面,(一)如不涉及任何财产关系,将实行以案件计费,每个案件则需收取1000至10000元人民币;
(二)当涉及财产关系时,则实行按标的额比率收费,详细的收费标准如下所示:
50000元以下(不包含本数),收费为1000至3000元;
50000元乃至500000元之间,收费比例6%-5%;
在500000元以上且在1000000元之内,收费比例5%-4%;
在1000000元以上但在5000000元以内,收费比例4%-3%;
超过5000000元,且在10000000元之内,收费比例3%-2%;
而在10000000元以上者,收费比例固定为2%-1%。《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