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犯通常被指代为以“
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作为
犯罪构成要素的
犯罪类型。
然而这个问题颇具争议,即情节犯是否能够存在
犯罪未遂的情况?答案是肯定的。
在许多国家的
刑法中,都有明确规定“情节严重”、“情节恶劣”或其他相关程度上的约束条件。
例如在
盗窃、
欺诈等罪行中,会有对于“金额较小”的明确规定;
在
侮辱和诽谤之类的罪行中,也会强调“情节严重";
此外,遗弃、虐待和
寻衅滋事等罪行同样包含着"情节恶劣"的限定。
再比如在经济类
犯罪行为里,我们常常看到关于"销售额"、"非法营业额"以及"
违法所得"等数据类型的明确要求。
例如,在盗窃罪里面,只有当
窃取到了有价值的物品并达到一定数量时才能算是正式构成
犯罪。
倘若这名罪犯已开始实施盗窃行为但是由于一些意外或者特殊原因而未能完成的(比如他们原本想偷的是极其贵重的物品但却失败了),就可能被认定为盗窃罪
数额特别巨大的
未遂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
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