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导致他人轻微伤害时的赔偿事宜,我们了解到其具体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项费用:
首先是医疗费用,这部分主要依据当事人提供的医院开具的医药费和住院费等收据以及病历与诊断证书等相关证据来进行计算;
其次是误工损失费,该数额取决于受害人的误工时间以及其收入水平;
此外还有营养补偿费,该金额需参考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并按照医疗机构对于营养需求的建议进行决定;
最后便是住院伙食补贴费,其具体数值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公务人员出差时的伙食补助标准进行估算。
值得注意的是,若肇事者拒绝支付任何赔偿款,那么责任方将有可能被法庭判定强制赔偿的结果。
在提出诉讼请求之后,还应申请技术鉴定,以评估对方受伤所需的住院时间。
此外,如鉴定过程中发现超过鉴定天数的住院费、医疗费、误工费及伙食补助等额外支出费用,将由对方自行承担所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