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离婚纠纷的审判过程中,如无法与对方达成关于
子女抚养权的共识,
当事人有权选择
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
诉讼程序中,当事人若希望为自己赢得子女的
抚养权,需要积极搜集各种有利于子女成长的相关
证据。
首先,当事人应当对双方所具备的基本条件进行证实和比较分析,包括职业阶层、工作环境、收入水平、居住条件、受教育程度以及性格修养等等,力求突显出对己方有利的各项因素。
其次,要充分重视了解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重要性。
实际上,在大部分情况下,真正负责照料孩子日常起居的并非夫妻其中一方,而是由另一方的父母亲担任。
鉴于此,孩子过去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承担养育职责的父母的意愿和身体状况,无疑将成为影响
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关键因素之一。
再者,查明孩子生存环境方面的细节同样至关重要。
在
离婚法律中,处理子女
抚养权问题时秉持的首要原则是不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任何负面影响。
因此,如果当事人身处距离学校较近,或者居住地点周边环境成熟,最有利于孩子入学就读以及生活便利的环境,他们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自然也会增大。
最后,孩子本人的意见将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般而言,法院在处理子女
抚养权纠纷中,都会高度重视听取年满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的观点及其看法,并将其记录在案以便后续参考。
因此,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或者正式解除之前,做好孩子的心理疏导工作,让他肯于跟随自己共同生活显得尤为关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