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所收取服务费用方式及金额之规定,依据案件性质以及标的价值之异,会有各种多元收案模式,包括按件计价、按标的额计算以及依时间长短等方式。
更为特殊的是,
刑事案件之
代理亦可依各个阶段分别计价。
若争议标的价值为两万元,则涉及到财产争议之
民事诉讼案件属此类。
其
代理费用通常按照案件标的价值之大小来收取相匹配之服务费。
在涉及财产事项的收费方面,一般的情况下,对于一万元以下的标的,律所通常会收取1000元至2000元的代理费用;
当标的价值超过一万元但不足十万元时,需要按照5%-6%的比例进行计费;
如果标的超過十萬元但未達到一百萬元時,則應按照4%-5%的比例來計算。
此种计费方式通常要求委托人先行支付代理费用,即使最终官司
败诉,所收取费用仍不会退还给委托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